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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联席会议制度

编辑:博达20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7日 点击:

(经2021年4月17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工作模式,加强学院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相关人员的协调配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研究解决学院学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统筹协调相关人员职责,强化工作合力,提高学生培养实效。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召集,学院在岗的班主任、辅导员、本科生教学秘书为主要参与人员。如研讨事项需其他成员参与,由党委副书记确定相关人选,并予以安排协调。

第四条 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包括:

(一)研究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涉及意识形态等问题的相关事宜;

(二)研究学院学风建设相关的学生学业发展、学业成绩等相关问题;

(三)研究四类重点关注学生(学业困难、心理困难、经济困难、身体困难)的日常管理与危机排查、干预工作;

(四)协调学生日常管理及其他专项工作的分工职责与配合;

(五)协调学生个人发展规划、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教育引导;

(六)协调学院学生工作涉及其他需要讨论的临时性事项。

第五条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学期召开3-4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由建议增开人员与学院党委副书记沟通确认。

第六条联席会议一般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党委副书记不能参加时,可由其指定其他参会人员主持。

第七条参加会议人员需按时参加联席会议,现场签到。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到会的,应提前向召集人请假。参加会议人员需加强配合,互通信息,自觉落实联席会议确认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第八条联席会议确定一名常任联络人,负责参会人员及相关事项的前期通知协调。如有变更需要,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提名,会议讨论确认。

第九条本制度由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