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点击:

    一、招生学科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5.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三、报名流程

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312日—328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41900422400

网上缴费时间:41900431200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考生须于2024312日—3281200期间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批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网报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见附件),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科研成果及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立项、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研究计划书。考生结合拟报考专业和报考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不要求必须是将来博士期间做的内容),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等。

(二)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报考材料并提交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考生需于4月1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4月2日24: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成绩单须为原件)4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外国语学院,进行材料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所有报考材料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邮寄方式:顺丰快递/EMS寄送

邮寄备注:报考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外国语学院楼209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0907

3.招生单位审核

学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外语水平和专业综合能力。

(一)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学院组织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正高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均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考核(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意识、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等,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计分。

2.专业外语考核(笔试)

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3.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包含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笔试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方向知识及外语与汉语表达能力,考察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面试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及成果、读博科研计划等。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

五、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

专业外语考核占比20%、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占比80%

2.拟录取名单公布

按招生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公布方式: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名单的确认以综合考核总成绩结果为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考核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6.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不予录取;

7.学院根据情况对考生报考导师及方向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8.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信息公开

(一)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招生相关信息在外国语学院网站进行公开。

(二)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监督与复议

监督与申诉委员会负责接受和处理在“申请-审核”制招生中出现的考生申诉、投诉方面的问题。

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8430907

联系邮箱:cuixb15842@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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